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上海财经大学党委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聚焦制约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的急难愁盼问题,确立了校领导班子重点解决问题12项、班子成员重点解决问题27项以及专项整治项目3项,覆盖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提升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能力、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等。为进一步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坚持开门抓检视整改,即日起推出【主题教育·整改整治】系列报道,通过“晒”问题、亮进度、告结果等方式,虚心听取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监督,让广大师生员工更好地参与进来,齐心协力推进整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综合发挥评价的导向、鉴定、诊断、调控和改进作用,学校启动了院所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院所综合绩效评价,在科学诊断院所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同时,能够强化学校资源配置的绩效导向,进一步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激发院所干事创业的活力。
深入调查研究,制定综合绩效评价方案
2023年1月10日,学校印发《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深化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理顺校院两级财经关系,其中一项改革举措即是实施院所综合绩效评价。
根据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在财务专班起草的《上海财经大学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方案》初稿的基础上,进行校内外深入调研,完善评价方案。先后调研同济大学、上海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等,了解兄弟高校学院绩效评价方案的制定以及实施情况。与此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向学校14家学院、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征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方案。经过反复调整、修改和细化,形成《上海财经大学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方案》审议稿。4月2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上海财经大学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方案(试行)》。5月9日,学校下发关于印发《上海财经大学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校发﹝2023﹞22号)。

依据评估方案,开展院所综合绩效评价
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主观评价指标和客观评价指标组成。主观评价由评估专家根据院所提供的年度综合业绩报告进行评价。年度综合业绩报告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院所年度发展情况进行概述;二是典型业绩案例。客观评价由院所相对绩效评价和任务完成度评价两部分组成,各占50%权重。其中,院所相对绩效评价是对学校所有院所进行横向对比,任务完成度评价是对院所发展状况的纵向对比。根据学校不同院所发展水平的差异,将其分为两类,一类为一流学科及支撑学科所在院所,另一类为基础学科及培育学科所在院所,分别设计不同的指标体系。
5月10日,正式启动2022年度院所综合绩效评价。学校各参评院所和职能部门仔细核对数据,力求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在校领导、职能部门和院所负责人及各方面人员的高度重视和通力协作下,顺利完成评价工作,形成《上海财经大学2022年度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评价结果,推进学校资源配置改革
评价方案规定,评价结果与办学资源配置等挂钩。2022年度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一是院所绩效津贴调整。综合绩效评价结果是院所绩效津贴调整的主要依据,根据评价结果,绩效津贴调整分为可调整无需上交超额津贴税、可调整需要上交超额津贴税以及不可调整三种情况。二是年度学科建设绩效分配,学校对院所年度学科建设绩效分配额度与绩效评价结果密切关联。基于综合绩效评价的绩效津贴调整和学科绩效分配为院所薪酬机制改革和学校资源配置改革提供了新路径。
开展院所综合绩效评价是《上海财经大学关于深化校院两级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试行)》落实落细过程中的重要举措,对理顺校院两级财经关系,强化资源配置的绩效导向,激发院所创新活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今后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还将与院所干部任用等工作挂钩。
